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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日语是指高等院校开设的非日语专业的日语教学。据中国日语教学研究会和日本国际交流基金统计,我国有近1100所学校开设日语课,学习人数近25万。其中大多数应该说是大学日语。
大学日语教学大纲 (第二版)
1. 教学对象 本大纲的教学对象是高等学校非日语专业的本科生。入学时,他们应已掌握基本语音、语法知识、领会式掌握单词约1800个(其中复用式掌握约1200个),并在听、写、读、说等方面受过初步的训练。对高于或低于上述水平的学生,可参照本大纲“教学安排”中有关部分执行。
2. 教学目的 大学日语的教学目的是,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、一定的译和听的能力、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,使学生能以日语为工具,获取专业所需要的信息,并为全面提高日语运用能力打下较好的基础。
3. 教学要求 大学日语教学分为基础阶段和阅读阶段。教学要求分别为: 3.1基础阶段 基础阶段教学分为六级,称为大学日语一级至六级。根据学生入学水平的不同,基础阶段的教学要求分为基本要求和较高要求两种。达到四级为基本要求,达到六级为较高要求。
3.1.1基本要求 3.1.1.1语音 朗读时语音、语调基本正确。
3.1.1.2词汇 领会式掌握单词约5000个(其中复用式掌握约3000个),并举用按照基本结构词法识别词的能力。
3.1.1.3语法 掌握基本语法知识,理解常见语法现象,并具有在语篇水平上运用语法知识的能力。
3.1.1.4阅读能力 掌握基本阅读技能,能顺利阅读并正确理解一般题材、中等语言难度的文章,速度达每分钟90-100字(指汉字与假名自然混合的日文印刷字数,以下各项同)。在阅读难度较低、生词不超过总词数2%的材料时,速度达每分钟120-140字,阅读理解的准确率不低于7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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